按照官方说法,不准“喝非赞助商饮料”,是为了防范隐性市场行为。说穿了,所谓“支持赞助企业的营销宣传”只不过是个“挡箭牌”,其背后的“秘密”更包含奥运场馆的自身效益。尽管如此,大多数人还是能够理解的。因为国家为了举办奥运,先前毕竟已投入巨额资金,用于场馆与基础设施建设,而喝“指定品牌”饮料包括门票、广告、拍卖转播权等,是回收投资的重要渠道,况且这己成历届奥运会的惯例。
可时下,官方硬把“禁非令”与“防范隐形市场”划等号,则显得牵强附会,理屈词穷。“禁非令”既然“防范”的是“群体性”,“控制”的是“大多数”,那么,如果单个或“非群体”观众偏不喜欢喝“指定品牌”,自带饮料总该可以了吧?显然也不行,已发售的门票赫然印着“所有饮料都禁止带入场馆”一行黑字。如此这也不准,那也不行,难道只剩下购买“指定品牌”“自古华山”这“一条路”?
有道是,天无绝人之路。事实上,生活中有的观众从没喝饮料的嗜好,而奥组委又没说明场馆到底有无白开水供应处,鉴于此,试问观众自带一杯白开水行不行?要知道,饮料是指以水为基本原料,由不同的配方和制造工艺生产出来,供人们直接饮用的液体食品,而开水则不在饮料范畴,自然不应“禁非令”约束。笔者抛出这个问题,绝不是故意给奥组委“找茬子”、“出难题”,而是在强调以人为本的今天办奥运,既要考虑官方的利益,更要顾及民众的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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