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这次四川卫生厅干部打志愿者的事件,更是‘官本位’行为的体现;而政府第一时间公布‘网络上造谣’,更是突出‘唯我独尊’的‘官本位’意识;我都没有发布,你网络上的东西就是造谣;这不是‘官本位’又能是什么呢。
是啊!5月21日11时左右,省卫生厅干部张建新乘车到江油市长钢医院开展工作时,被正在给车消毒的志愿者林某某将一勺消毒水浇到头部和面部,因药水刺激眼睛,剧痛难忍,发生了出手打人的不当行为。由于这次新闻的零距离,使得网络第一时间就传开了。然而可惜的是,我们政府的相关部门竟然在第一时间说‘打人事件是造谣’。直到5月26日深夜,四川省卫生厅才向记者通报;近日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的省卫生厅工作人员在灾区打人事件,已调查清楚。省卫生厅责令该工作人员作出检讨和深刻反省,当晚该工作人员已公开写出了‘检讨并致歉书’。
从法律上讲,当时发生的打人事件;最小也应该是一个治安案件,那能打了人当场就开车走的道理;当地的公安机关呢,不会因地震全部瘫痪了吧。为什么打了人敢走,这人绝对不会是老百姓;因为有权,所以才敢目无法纪。
我们见到四川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:“汶川大地震以来,国内外纷纷向我们伸出无私的援助之手;包括许多志愿者在内的社会各界充满爱心的帮助,给予了我们战胜灾害的信心和力量。我们深深体会到了这种‘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’的团结友爱精神。然而,在抗震救灾中,我厅工作人员出现了这种不文明行为,我们对此深感痛心。省卫生厅党组已研究决定,首先责令张建新立即作出检讨和深刻反省”。这是因为打的是志愿者,所以才表态痛心;如果打的是下属或老百姓呢,是不是就不痛心了呢。
这时我记起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,武钢有两件相同的案件同时发生在一个人的身上,只是因为角色不同竟然结果一样。一件是这个老百姓对领导的调动不服,找领导反映情况;领导拒绝,反而骂他是‘像流氓一样缠着’领导;于是他就打了领导的一耳光。谁知这就把天捅破了,公安局、保卫科、组织部、人事处等全部出动了;先把领导送医院,再把他送刑警队。后来又是治安处罚,又是行政处分;工资下降一级,奖金停发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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