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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博客 引发首例网络暴力案

核心提示:2007年12月29日,31岁的北京女白领姜岩从24层楼的家中纵身跳下,用生命声讨丈夫王菲和“第三者”。

  维护正义还是侵犯人权随着时间的过去,“死亡博客”事件逐渐在人们的关注之下开始淡化。但是这场由网络到现实的公共事件,最后随着3月28日王菲的起诉再次掀起高潮,并成为“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”。尽管此前有“铜须门事件”、“虐猫事件”等网络暴力事件,但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,在中国还是第一例。

  据悉,在原告王菲起诉后,“天涯”和“大旗网”上的很多相关帖子已被删除。几乎与此同时,更有网友成为“挺王派”。网友“水军4400”就把“倒王派”称之为“网络暴民”,他认为即使王菲有责任,他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同样不容践踏。

  王菲的代理人、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表示,本案有两个突出特点,一是网友使用了“人肉搜索引擎”公布个人隐私,二是网友通过“网络暴力”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和名誉权。张雁峰认为,网民对还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,就发表具有攻击性、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,使当事人尚在来不及解释澄清事情真相之前,就被无辜地打倒。

 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认为:网友理性的观点、舆论的重压或许能促成当事人反思其行为,让事件的发展朝良性转化,最终得到妥善解决。但网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评论和实施行为,如果超越法律界限,就容易越界为“网络暴力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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