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乐之史先生所提的《刘翔“为国争光”就要让他当政协委员吗?》,感触颇深。我想说的是,政协委员是做什么的,他们又是代表人民群众或是体育团队的吗?简单的说,刘翔“为国争光”了,姚明也“为国争光”了,下一届是不是姚明也当选为政协委员呢。“为国争光”的人只有刘翔一个吗?体育界成百上千,那么非体育的人都不是“为国争光”吗?所以,“为国争光”的定义很大,一些领导是不能以此做为名人进入政协的条件。
荒唐的是,一些人给刘翔一顶帽子,他却不愿意接受。一个国家的政协会议多么重要,全中国十几亿人民啊,一个县的政协委员能去参加这种会议吗?不能。但刘翔能,他却不参加。刘翔为什么不参加,因为他还要“为国争光”,他要参加比赛,他要训练。
我认为,这种“委员”“代表”的诞生,只是个人主义,只是一种促进个人商业快速发展的思想,并没有考虑到会影响政治发展,没有考虑到人民的感受是什么样。所以我非常赞同乐之史先生的那句:“有功自然要行赏,但行赏应该有一定之规则,更不能滥用国家名器。”他们为国争光了,就去打广告,就去做代言,大把大把的钞票往口袋里装,这个是经济还是素质。
此风不可长,如果今年体育成功人士成了政协委员,明年就应该文学人士,后年就应该是演员了,一个明星当一次政协委员,都为国争了光,我们的国家会变成什么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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