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爱不成竟自建博客公布与前女友69张同居裸照,嘉鱼县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后,险些因涉嫌侮辱罪被判刑。记者昨悉,该案因受害人撤诉而和解。
去年10月23日,黄冈籍21岁的叶小姐向武汉东西湖警方报案,称其69张裸照被公布在前男友刘某的个人博客上,已引来2万多的点击量。当天,民警突袭刘某所住的吴家山街六支沟一处车库,当场搜出存有大量裸照的内存卡、电脑主机和U盘。
对公开发布前女友裸照的事实,刘某供认不讳。刘某来自嘉鱼县,他称,2006年与叶小姐恋爱同居后,出于好玩拍下大量的激情照片和视频。半年后,双方因性格原因多次发生争吵,叶小姐决定分手,而刘某不愿中断恋爱关系,并威胁“将以前的激情照发到网上去”。
案发后,刘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。叶小姐随即告至东西湖区法院,请求以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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